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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新动态:濮阳市在全省率先印发《市城区建筑风貌管控技术导则(试行)》
2022-11-07 16:01:38 来源: 濮阳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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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1月1日,记者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濮阳市于10月16日在全省率先发布《市城区建筑风貌管控技术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。这意味着,今后市城区建筑风貌有了“美颜”标准。

今年4月,省委书记楼阳生在莅濮调研时提出,要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,延续好城市文脉,提升城市品质。为塑造市城区舒朗有序、现代时尚、多元包容的城市风貌,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实施意见》《濮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基础上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《导则》,围绕城市设计、天际线与建筑高度控制、建筑界面与街道空间控制、建筑色彩控制、建筑形态控制、楼前环境控制等方面,规定了管控要求。

《导则》主要包含六个方面内容。

一是强化城市总体风貌塑造。《导则》细化了景观风貌的管控要素,突出规划设计;明确了整体景观风貌格局,划定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,针对重点片区、重要街区、重要节点、城市更新片区等,分别提出了景观风貌的管控要素和引导要求。

二是优化天际线。《导则》明确,天际线与建筑高度应优先进行相邻街坊之间的高度分区规划,形成“疏密有致、高低错落、成组成团、丰富有序”的城市天际线景观。对于城市主干道、快速路及能够形成超长连续建筑街景的轴线地段,应严格控制建筑界面的韵律性、均匀性和连续性,不得出现“一般高”或“大落差”情况;对于同一住宅地块内,禁止出现建筑高差悬殊、比例失衡的“高低配”。

三是管控城市建筑界面。《导则》指出,城市街道应形成通透舒朗、近疏远密、层次丰富的界面,沿城市主、次干道和快速路两侧禁止出现超大面宽、视觉封闭的“大板楼”;严格控制沿街住宅建筑的高厚比,沿南北向城市主、次干道的高层住宅建筑,应避免出现过细、过薄、比例失调的建筑形态。

四是合理搭配建筑色彩。针对濮阳市部分建筑色彩杂乱突兀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等问题,《导则》进一步明确了建筑色彩的管控要求,应遵循“低彩度、高明度”或“高彩度、低明度”的原则。

五是引导建筑形态。《导则》贯彻落实“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”的建筑方针,消除“贪大、媚洋、求怪”等建筑乱象,坚定文化自信,增强文化自觉,延续城市文脉,体现城市精神,展现时代风貌,彰显濮阳文化特色。新建建筑风格应按照“整体协调统一、局部和而不同”的原则,结合总体城市设计和建筑功能确定,不同街区有各自的建筑风格特点,整体上不得有大的跳跃;公共建筑设计要秉承“功能决定形式”的基本方针,严禁抛开功能需求追求造型的设计手法。

六是精细化管控楼前环境。《导则》对地面铺装、竖向高差、宅前空间控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要求,为建筑风貌管理与建筑设计提供了更为直观的参考。

据悉,《导则》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,市城区包括“濮濮清”同城化区域内参照执行。《导则》的施行,将在塑造城市良好整体风貌,引导和规范建筑设计行为,提高建筑方案设计水平,提升建筑方案审批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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